和平宪法成了花瓶
2014/7/5
安倍内阁日前做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决定,该决定的核心内容是:如果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国家遭受攻击,只要这种攻击明显存在彻底危害日本国民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权利的危险,就可以根据自卫权行使武力。该决定意味着战后日本防卫政策的重大调整,意味着和平宪法被进一步践踏。
本来,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了日本必须放弃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放弃陆海空军等战力和交战权。既然禁止拥有军队和禁止交战权,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自卫权。按照当时护宪派领袖吉田茂的解释,日本“根据放弃战争的宪法条款,以正当防卫权为由发动战争是有害的”。也就是说,根据宪法第九条第二款日本不可以拥有交战权的规定,当然不可能有自卫权。而关于日本的安全,按照日美安保条约的规定是由美国来保障的。所以,吉田茂认为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了放弃一切军备和不承认交战权,结果是放弃了发动自卫权的战争和交战权。
然而,1954年,日本组建了自卫队,这个军事组织的存在实际上是违反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是一个违宪的怪胎。对此,日本开始玩弄起文字游戏,认为自卫队不是军队,也不是战力,它只是自卫手段。事实上,现在的日本自卫队是亚洲乃至世界最强的军队。
冷战结束之后,美国要求日本在军事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日本由于实行专守防卫政策,自卫权的行使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可能与美国并肩作战,日本鹰派感到行动不自由。于是,他们开始谋求解禁集体自卫权,以便协助美国在朝鲜半岛、台湾海峡、中东等地区的军事行动。本来,在海湾战争期间,日本已经把自卫队派出去了,但是,由于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自卫队只能被安排在非战斗区域,只能进行供油和排雷等非战斗行为。即便如此,日本在配合美国方面也已做到了“极致”,如果再进一步行使武力行动,不修改宪法的话,恐怕再也找不到更好的说辞,文字游戏玩到了尽头。但是,修宪还是阻力重重。于是,他们只好由内阁“解释修宪”以解禁集体自卫权。这样,日本就可以拦截射向美国的导弹,就可以在维和过程中使用武器,就可以进入战斗区域。如此,宪法未改,却被区区内阁行使了解释权。人们不禁要问:内阁有解释宪法的权限吗?这不是分明在践踏宪法吗?
宪法依旧存在,却做了违宪的解释决定。宪法成了一个花瓶,和平主义却早已不存在,有的只是扩军、备战、行使武力,还美其名曰“积极和平主义”。其实是有“积极”无“和平”,不然怎会引起日本国民的激烈反对。日本国民自1960年的反安保运动之后,已经不那么容易激动了,但是,最近却发生了抗议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自焚事件,足见安倍集团无视民意,强行“解禁”行为之恶劣。无视民意倾向,蔑视历史教训,忽视和平大势,安倍内阁恐怕快走到尽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