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综述 | 我院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联合主办“全球气候治理2025”国际研讨会(下)
2025年04月09日
2025年3月27日下午,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举办“全球气候治理2025”国际研讨会。会议邀请来自中国、德国、南非、法国、联合国系统与国际发展金融机构的多边机制专家、智库学者与政策实践者,围绕全球气候融资机制改革、绿色产业规则演进以及中欧在第三方国家绿色合作的制度创新展开深入交流。作为本年度中国气候外交的重要场域之一,本次研讨意在推动南北对话重回“责任-权利-执行”三位一体的治理共识轨道,提前为COP30贝伦大会凝聚多边议题基础与政治推动力。面对《巴黎协定》全面落地,全球气候行动日益呈现从上至下、由点及面的互动态势。特别是在碳边界机制扩展、绿色技术规则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如何保障全球南方的参与权与受益权,已成为全球绿色转型的根本政治问题,如何发挥“公平、包容、共建”的多边治理原则与中欧绿色合作等问题,成为气候治理的重要话题。
下午场会议聚焦两大核心议题:一是系统评估全球气候融资体系的结构性瓶颈,分析多边开发银行对南方国家资金支持不足的内在逻辑,探讨论欧盟绿色产业政策的外溢影响,尤其是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的制度摩擦与公平关切,研判其对中欧合作与全球南方产业发展的系统性挑战;二是探讨中国与欧盟如何在多边治理架构下构建制度兼容的合作平台,在绿色融资、碳市场机制与第三国绿色产能转移中实现优势互补。会议聚焦全球绿色转型背景下的权力结构调整与机制协同路径,获得各方高度关注与积极响应。
第三会期:多边开发银行为建立公正的气候融资框架而进行的改革
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国务秘书巴贝尔·科夫勒:气候变化对全球南方带来系统性冲击,既是环境危机,也是一场发展危机。多边开发银行应加快改革节奏,不仅要提供资金,更应成为促进全球公平的制度平台。发展融资需更加聚焦“赠款优先”,提升可及性、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资金机制常设委员会原委员朱留财博士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资金机制常设委员会原委员朱留财博士以《新的量化集体目标(NCQG)管用吗?期待多边开发银行做些什么?》为题,提出巴库气候大会如期做出了关于NCQG的决议,无疑是一个难得的成功。然而,NCQG能否如期实现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尚存很大的不确定性。多边开发银行(MDBs)在全球气候融资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落实1.3万亿美元的全球气候融资目标和3000亿美元新目标(NCQG),人们期待MDBs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更多的赠款和优惠资金,更少的融资成本,更好的融资环境。
德国气候与发展咨询公司创始董事托马斯·希尔施:当前全球南方国家每年在适应、减缓、损失与损害方面的融资缺口接近2万亿美元,而多边开发银行在资源配置上仍然坚持以经济回报和信贷风险为导向,忽视气候脆弱性与实际需求。气候资金应不再以项目回报为唯一标准,而应作为对发展权与公平的制度性回应。最脆弱国家最需要无偿拨款,而非附带条件的贷款。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公共政策与创新所所长于宏源认为,全球气候融资一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体系的重要议程和难题,近年来用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年度资金增量持续放缓。特朗普第二任期下,气候资金或出现巨大缺口。据国际能源署相关数据,到2050年全球需要气候投资110万亿美元,未来气候投融资需求量约占GDP总量的2%。在全球南方国家崛起的背景下,全球气候金融陷入僵局,变乱交织的大国地缘竞争态势削弱了合力应对气候变化应有的凝聚力。为此,国际社会应进一步提升对全球气候融资的合作投入,实现各种渠道的气候融资机制改革。
第四会期:通往贝伦之路、国家发展目标和国际协调,以填补《巴黎协定》和气候融资方面的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侯佳儒:《巴黎协定》虽然确立了国家自主贡献与全球盘点机制,但因缺乏强制约束与问责机制,实际减排行动广泛存在空心化问题。全球层面的规则协同机制仍缺失;环境权、排放权与发展权之间存在根本张力,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如何协调环境优先与发展权保障仍无解答。推动将人权法与气候法治结合,是制度突破的新方向。在“损失与损害”、气候迁徙、脆弱群体保护等议题中,应构建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多边机制,并推动中欧与南方国家联合设立人权与气候对话平台。
巴西财政部社会与环境影响分析总协调员马蒂亚斯·卡多米尼戈:在巴西举行的COP30贝伦气候大会是全球“资金兑现”与“制度重构”的关键节点。应将“承诺赤字”转化为“履约信任”,推动从自愿捐助模式向制度性融资责任机制转型。巴西已将气候目标正式纳入国家财政战略,通过“绿色预算标签”“气候优先拨款机制”与“主权绿色债券”等手段,初步建成绿色财政矩阵。在亚马孙流域,巴西正在试点以“森林信用”“生态保险”与“社区基金”为核心的森林保护融资机制。
东南亚气候行动网络(CANSEA)区域协调员尼西·内萨杜莱:东南亚国家在气候转型中面临资金、能力与制度三重瓶颈。国际融资机制覆盖率低,制度壁垒高,气候资金很难有效抵达脆弱社区。多数项目仍依赖双边谈判,缺乏面向区域的统一战略。当前资金体系更倾向服务减缓类大项目,边缘化了社区适应、灾后重建与结构性转型需求。气候治理不能忽视“国家—地方—社区”之间的结构裂缝,应推动建立“全球团结税”“化石燃料撤资基金”等制度性资金来源,弥补南方国家转型融资缺口。
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志青:中国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近年来取得了显著进展。2024年,《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准则体系建设的正式开启。然而,我们仍面临统一标准缺失、数据质量不足、鉴证机制不完善等挑战。展望未来,到2027年,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准则体系,推动与国际标准接轨,并提升企业ESG管理能力。政府也将加强监管与支持,助力信息披露更加规范、透明。尽管挑战犹存,中国正朝着可持续披露的规范化与国际化稳步迈进,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研究员张锐表示在全球气候治理波动的形势下,中欧加强多领域协作的必要性更加凸显。他提出三个中欧合作领域,一是清洁电力互联,欧盟已经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多边电力市场,中国需要借鉴更多欧洲经验。二是绿氢合作,德国是全球绿氢产业的引领者,未来中欧存在较大合作空间。三是绿色金融创新,尤其是为不同规模的风光项目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融资方案。
闭幕总结
最终,本次会议在我院公共政策与创新研究所所长于宏源主持下,由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前副院长杨剑及德国艾伯特基金会上海代表处的首席代表郎杰明进行会议总结并致闭幕词。
德国艾伯特基金会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郎杰明
郎杰明先生首先对全天的会议进行了回顾,提及了巴库气候大会的相关进展,之后分析了旧国际秩序的衰退和新秩序的初现,以及地缘政治复杂化对国际贸易和气候合作的影响。郎杰明认为,面对不断变化的全球局势,各国需通过加强贸易合作和政策沟通来维护共同利益。此外,他强调国际间建立互信的基础作用,不仅体现在各国政府间,学术界、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之间也需构建合作和信任的桥梁。郎杰明对未来中欧以及全球绿色转型领域展开更加合作抱有乐观期待。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前副院长 杨剑研究员
杨剑研究员指出,作为重要的全球议程,气候变化治理是基于目标的治理、基于标准的治理,也是基于承诺的治理。在此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南方国家之间存在资金、技术及数字鸿沟等诸多不平等问题,确保南方国家全面参与和受益是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成功的关键,南方国家绿色转型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环节。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态势下,国际合作对于气候变化公共产品建设尤为重要。美国现任政府不愿意承担全球气候治理的义务,其他大国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在减弱,国际社会更加需要重建气候领导力。